服务热线:0571-28120813

依乐享生活服务集团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与法规 >>杭州市 >> 市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
详细内容

市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文件/杭老字〔2013〕5号]

  各区、县(市)老龄工委,市老龄工委成员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老年法》的修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杭州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重点
  (一)深入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学法、懂法是执法的前提。要通过扎实开展系列学习活动,为下一步宣传贯彻和具体实施《老年法》打下坚实的基础。新修订的《老年法》新增了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监护、养老机构监管、老年宜居环境、长期护理保障和社会优待等方面的规定。这些内容有对我国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对国外先进做法的借鉴,有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前瞻,内容非常丰富,含义十分深刻。要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老龄工办的负责同志带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研读,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要把学习《老年法》作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读书会、集体学习会、论坛讲座等形式,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开展老龄工作的意识和水平。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运用《老年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老年法》提出的新理念、新内涵、新规定,转化为推动老龄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二)深入开展系列宣讲活动。重点要在拓展《老年法》宣讲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提高《老年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老年法》实施的社会环境。要把深入宣传《老年法》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项创建”活动和“敬老月”活动结合起来,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继续策划推出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要把深入宣传《老年法》与《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杭州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老龄政策文件结合起来,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任务、具体目标、优待内容、保障措施等量化到学习宣传贯彻的全过程。要制作一批以《老年法》宣传为主题、创意新颖的宣传材料、宣传挂图、公益广告等,以艺术的表现,进一步提升《老年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宣传手段,加强策划和包装,创新形式和内容,注重《老年法》宣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要重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及大学生村官等的作用,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特色宣讲活动。
  (三)深入开展系列互动活动。要让《老年法》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必须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中开展宣传,在积极交流互动中形成共识。要精心策划座谈研讨、微型党课和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讨论,搭建互动沟通平台,给普通群众话语权,让人们畅所欲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疑释惑,特别是要重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推出《老年法》网上主题讨论和微博编创转发活动,重点针对年轻人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创新,深入研究各类人群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形式和群众身边的事例来宣讲,把《老年法》简明扼要、形象生动地讲出来,问答互动,让群众看得明、听得懂、愿意听、能接受。
  (四)深入开展贯彻落实。要立足实际,积极推动《老年法》的实施。市老龄工委成员单位要自觉地把贯彻落实《老年法》融入本单位业务范围,进一步明确明确各自在老年维权工作中的职责,及时出台惠老政策,依法推动涉老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各区、县(市)老龄工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老年法》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老年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努力推动各项老龄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执行。要发挥各级老龄工办和基层老年协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推动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件的查处,通过源头参与、个案监督等多种途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重点,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大力拓展服务内容,改善为老服务职能,助推大老龄格局进一步形成。
  二、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狠抓落实、深化落实上下功夫。
  (二)突出主题,力求实效。要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密切联系实际,谋划推出具体的载体手段、形式方法,既做到全面覆盖、统一部署,又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必须始终把老年人受惠放在首位,注重建立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的长效机制,使其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落实《老年法》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老年人维权事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基金,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
  (四)统筹协调,年底评比。市老龄工办将加强统筹协调,通过不定期召开例会和活动竞赛的形式,推进《老年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不断深入。年底市老龄工办将对各地、各部门《老年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进行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老年法》的情况请及时报市老龄工办权益保护处(联系人:谷穗,联系电话:85250653)。
  附件:1.宣传口号
  2.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方案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3年7月15日

附件1
  宣 传 口 号
  1、品质杭城,幸福养老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用法律和爱心托起老年人幸福晚年
  4、认真贯彻实施《老年法》,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5、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6、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7、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杭州老龄事业发展
  8、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9、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11、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2、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13、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14、热烈庆祝全国第四个“敬老月”和第一个“老年节”
  15、尊重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
  16、敬老传统,代代相传
  17、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社会环境
  18、树敬老之风,促社会文明
  19、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受法律保护
  20、老年人的经验和知识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21、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22、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切实加强老龄工作
  23、密切代际关系,促进家庭和睦
  24、做健康老人,享幸福人生
  25、对老人尽好孝心,给儿女做好榜样
  26、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27、贯彻《老年法》,从我做起
  28、尊老、敬老、养老、爱老、助老
  29、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
  30、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老年节
附件2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开展宣传活动,旨在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老年法》以及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让全社会成员熟知《老年法》的基本内容,明确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切实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广泛组织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献爱心;确保《老年法》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在全市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依法推动全市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品质杭城,幸福养老”
  活动时间:201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
  1、举办新《老年法》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理论培训班等形式,对全市老龄工作干部进行老年法律知识专业培训。
  2、鼓励广大老年人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学习活动,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搭建宣传平台。
  1、大型活动宣传:以开展“三项创建”活动和“敬老月”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平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宣传贯彻《老年法》,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2、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加大对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报道,通过访谈和专家解读等形式宣传《老年法》,同时对一些老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度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
  3、报刊杂志宣传:积极加强与报刊、杂志等纸媒的沟通协调,以专刊、专版、专栏、专访等形式,刊发新修订的《老年法》条文、法律解读和以案说法。并对相关部门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服务老年人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做专题报道,明确成员单位在贯彻《老年法》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并调动其积极性。
  4、网络宣传:协调通过信息平台、信息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推动《老年法》宣传向纵深发展。联系短信群发平台,如移动10086、联通10000、电信10010等短信群发平台,发送《老年法》相关信息,唤起社会各界对老龄工作的关注。
  5、普法宣传:各级司法部门要将《老年法》宣传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老年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宣传演出: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举办老年法普法宣传文艺演出,发挥老年协会、老年体协、老艺术家协会等老年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宣传老年法律法规知识。
  (三)开展送法和专场咨询活动。
  1、清理旧法。对全市窗口单位张贴旧的《老年法》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确保新修订的《老年法》及时替代旧的《老年法》。
  2、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订购《老年法》单行本,通过组织活动、走访座谈等形式,向社会免费发放。
  3、举办大型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老年法规政策,受理老年人涉老问题,促进老年人涉老问题和案件的解决。
  (四)积极协调推动老年维权工作。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老龄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贯彻落实好《老年法》。新闻宣传部门要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开辟专题栏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成员尊老、敬老的法律意识。教育部门要将《老年法》列入德育课程,加强对青少年的敬老、爱老、助老教育。人社、民政、卫生、文化、体育、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等方面的权益。司法部门要将《老年法》纳入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按照规定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应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团组织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与宣传活动结合在一起,组织志愿者走进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开展照料、护理、家政、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直接提供服务的窗口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与《老年法》相配套的各种服务措施和制度,使老年人享有的优待服务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老龄工作部门要把贯彻《老年法》作为老龄工作的主线,坚持依法开展老龄工作,依法发展老龄事业,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活动实效。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是今年我市老龄重点工作之一,是推进老龄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也是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各项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力戒形式主义。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切实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提高全社会对我市老龄化形势、老年人权益等问题的关注度,增强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依法推进老龄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3年7月15日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